实习实训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实践教学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实训基地是职业院校办学的重要支柱之一,其作用是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从而获得本职业领域初步的生产技术、管理知识和职业技能,为学生就业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切实保障实训教学质量,加强校企合作,特成立经济管理系营销策划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校企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应职责,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于学军、任俊敏
办公室秘书:卢瑜
成员:各专业教师
 
二、系部职责

1、实训工作在系主任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宏观协调统筹管理,成立了实训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系实训工作计划的安排和管理。

2、实训办公室负责本系与实训单位的联系、组织管理、安全保障以及学生实训成绩的考评工作。

3、实训过程中,领导小组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学生党团组织及班委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4、领导小组校方成员要深入各实训单位,加强联系,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了解情况,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实训任务。

5、实训办公室要认真选好实训单位,选择实训单位应注意:

1)能满足实训大纲的项目内容要求。

2)就地就近安排,实训单位相对集中、相对稳定。

3)选择设备先进、技术精湛、管理制度完善,对学生教学实训重视的实训单位。

4)充分发挥实训基地的作用,使校企合作得到真正落实。

6、实训办公室应认真选派好实训带队老师。

7、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制定实训计划,送达实训单位。

8、编制学生实训大纲及学生实训手册于实训前发给师生,作为学生在实训中的指南和考评依据。

9、加强与实训单位之间的联系,协调管理实训学生。

三、实训基地职责

1、根据实训大纲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指导计划,于实训前交专业系实训办公室审阅。

2、实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实训计划的科目及时间。

3、根据各专业的特点,按实训大纲的要求,安排学生进行实训,并指定实训指导老师。

4、原则上要求实训指导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整体素质好,业务水平高。

5、实训单位负责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和考核。

6、实训结束后,由实训单位对实训学生掌握的专业技能给予鉴定并加盖公章,由学生带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