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

发布日期:2019-09-07   来源:团委   点击量:
晋旅院团字〔2019〕20号 关于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 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要求,落实“改革创新 奋发有为”大讨论选树先进的相关要求,将“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第六届“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系列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团的吸引力、凝聚力,以典型引路的方式,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在全省转型跨越主战场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活动主题 奋斗的青春最美丽 三、活动目的 引导青年准确把握中国梦的本质属性,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把个人梦融入中国梦之中,同时使青年正确认识思想道德建设的实质。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深化中国梦学习教育,关键是讲好故事”的重要精神,通过讲述青年身边可亲可近可学的青春励志故事,提升青年的思想道德水平,帮助青年认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意义和深刻内涵。用“中国梦”的共同理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思想感召青年,把青年对梦想的追求落脚和聚焦到扎实奋斗上来。 四、活动时间 2019年6月3日-6月10日 五、活动内容 一、围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1、各团支部安排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的时间,填写主题团日活动安排表(见附件一),于6月6日前上报院团委。院团委根据上报的安排表组织团干进行观摩学习。 2、各团支部要将团日活动后的影像、文字、总结及主题团日活动登记表(见附件二)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各团总支统一收取汇总成册,并推荐1—2份成果较突出的团日活动于6月6日前上报院团委,院团委将对有特色并表现突出的团日活动进行表彰。 二、举办第五届“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励志人生分享会。 1、各团总支推荐1-2名先进典型代表。要求:先进事迹突出,品学兼优,在学生中有威信。 2、分享人准备三分钟微视频及十分钟以内的演讲稿,于6月4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名单上交团委。 3、 励志人生分享会举办时间为6月10日。 三、举办“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青春宣言征集活动。 1、开展书写青春奋斗目标的活动,以“奋斗·梦想·青春”为主题,要求全院团员青年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每人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目标,严禁抄袭,团委将把所有奋斗目标汇总在校园内集中展示。 2、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主题摄影活动,要求各支部团员与奋斗目标进行合影。于6月4日前将电子版和实物照片上报院团委。团委将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展示。 附件一:主题团日活动安排表 附件二:主题团日活动登记表 共青团大星彩票委员会 2019年5月20日 共青团大星彩票委员会  2019年5月20日印发 附件一: 主题团日活动安排表 年 月 日 支部名称 活动时间 地点 组织者 活动形式 备注 _______系团总支汇总 附件二: 主题团日活动登记表 系部 团支部名称 时间 地点 活动主题 活动形式 组织者 参加人数 活动内容 活动效果 团总支意见 院团委意见 _______系团总支